点击:次 日期:2014-5-21作者:佚名
网站制作合同
甲方:
乙方: 达州思维科技
甲方为树立形象,扩大宣传,拓宽销售渠道,在此委托乙方为其制作网站。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经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,在平等、自愿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就乙方为甲方制作网站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。
第一条: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 网站的建设。
第二条:甲方的权利和义务
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;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交给乙方,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;按照合同要求,及时支付费用。
第三条:乙方的权利和义务
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;合法使用甲方资料,进行网站的开发;在要求的期限内,完成网站的开发,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。
第四条:违约责任
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,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7天内,及时通知另一方;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,而造成损失的,不付赔偿责任。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,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、地震、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、动乱、政府行为等。
第五条:项目的内容、价款、开发进度、交付方式
1、金额
域名、主机空间、制作费用、网站备份、一年服务费。
费用合计: (免一年维护费)。
2、付款方式
合同金额总计:4000元 大写:肆仟元整(大写) 。合同签定后,一日内甲方须支付总金额的30% 即 元作为网站制作开发预付款;网站完成验收五日内,甲方须支付总金额的剩余70%即 元尾款。
3、乙方在收到预付款后,制作网站首页效果图[包含首页的风格、栏目、主要功能]。甲方确认后,进行网站的开发建设。效果图一经确认,只能小范围修改,大范围修改视为改版,将另协商收取改版费用。
第六条: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,经甲、乙双方协商后加以补充。
第七条:补充内容(手写):
第八条:其它
1.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,自签订日起生效;
4. 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 乙方
代表签字: 代表签字:
年 月 日 年 月 日